广东钰锋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债权申报通知 广东钰锋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债权人: 2025年3月11日,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以(2025)粤1971破申18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受理了广东钰锋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指定广东众达律师事务所为广东钰锋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管理人,依法负责债权登记、核证工作。为保障案件审理的顺利进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就债权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4月11日~5月12日(工作日的早上9:30-11:00,下午2:30-4:00)。 2、申报地点: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农商银行大厦商务中心11楼广东众达律师事务所。 3、申报债权时应提供的材料: (1)填写《债权申报登记表》、《债权申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债权申报目录》、《提交资料清单》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各2份。 (2)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携带副本原件核对)。 (3)经营者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港澳身份证、台胞证、护照)。 (4)债权人委托他人代为申报的,应提供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港澳身份证、台胞证、护照)。 (5)证明债权存在的证据,如合同、对账单、送货单、还款协议、欠据或判决书、调解书等(复印件一式2份,及携带原件核对)。 4、请将上述材料复印2份后,装订成2册,并编页码。装订时以目录作为封面,具体顺序参照以下目录: 债权申报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页码 | 1 | 债权申报表 | 1 | 2 | 债权申报书 | 2 | 3 | 送达地址确认书 | 3 | 4 | 营业执照 | 4 | 5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 5 | 6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6 | 7 | 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 7-9 | 8 | …… | …… |
5、申报时请携带上述材料的全部原件给管理人核对,核对后当场退回,并携带公司公章确认上述事项。 6、对于境外(包括港、澳、台)形成的资料(包括申报人主体资格资料、证据资、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债权申报书及申报表、送达地址确认书等)需办理公证(认证)。 7、如有疑问,请与管理人张建兵律师、郭武标律师、刘园圆律师联系: 电话:0769-22337575 传真:0769-22337575 手机13416957097、13538478180、13527935585 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区鸿福东路2号农商银行大厦商务中心11楼广东众达律师事务所 管理人邮箱:zhangjianbing@kingda.cn 管理人网址:www.kingda.cn 特此通知。 附:
1.债权申报材料封面.doc
2.债权人申报债权提交资料清单.doc
3.债权申报登记表.doc
4.债权申报书.doc
5.对债权人送达地址确认书.doc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债权人是单位时使用).doc
7.授权委托书(债权人是单位时使用).doc
广东钰锋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5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