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园(东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东莞市宝豪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于2022年8月8日作出(2022)粤1971破申2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务人破产清算,并于2022年9月14日作出(2022)粤1971破34号决定书,指定广东众达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
现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于2023年12月5日出具了(2022) 粤 1971 破 34 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宣告清园(东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破产。
特此公告
清园(东莞)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3年12月8日
破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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